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葛寶華 王東 男子通過網上徵婚,結識老鄉李女士,隨後冒充房地產老闆,花錢辦了一張假房產證,以談戀愛贈送房產為名,不僅騙了色,還先後在李女士處騙取人民幣5萬餘元。近日,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審結該起詐騙案件,最終法院依法判決男子張濤(化名)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8月初,26歲的男子張濤在某網站同城板塊發徵婚帖並留下了聯繫方式,考慮到張濤發帖自報的個人情況和家庭情況不錯,兩天后女子李霞(化名)便主動聯繫了張濤。隨後,兩人便通過QQ進行了交流,並相互瞭解了對方的個人情況。
  張濤稱自己是在蘇州搞房地產的,有房有車,李霞對張濤更加感興趣了,並將自己在昆山的工作地點告訴了張濤,兩人確定了戀愛關係。在一次聊天中,張濤稱要將其在蘇州的一套價值160萬的房子送給李霞,同時要李霞將身份證件給他,要為李霞辦理房產證。
  幾天后,張濤開著新買的一輛馬六從泗洪縣老家來到昆山,並見了李霞。後來兩人就到蘇州新區找了家飯店吃晚飯,隨後開了房間,併發生了性關係。第二天下午,張濤對李霞說,要將蘇州這套房子登記在李霞名下併在當天晚上就聯繫了做假證的做了一個假的房產證。
  在辦假房產證期間,張濤將李霞打給他的15000元錢全取出來了。張濤拿到假房產證之後就開著車和李霞一起回老家,在路上他把房產證給了李霞。
  張濤,表示既然房產已經到手了,七夕情人節也馬上到了,希望李霞能送自己一個12萬的禮物,李霞說自己沒有那麼多錢,張濤要李霞將其在老家的存摺給了他,存摺上有4萬多元,後持卡在泗洪多次取錢。
  李霞回到昆山後,其家裡人給她打電話,提醒她天下沒有掉餡餅的事情,接受贈房之事還是要慎重。李霞隨後也覺得可疑,就到房產交易中心去查了房產證,發現是假的,知道被騙後,馬上報了警。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8月,被告人張濤以談戀愛、送房產為名,騙得被害人李霞的人民幣共計52900餘元。2011年8月張濤也曾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濤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人民幣52900餘元,有其他嚴重情節,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張濤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輕處罰。法院判決被告人張濤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法官提醒:近年來,隨著網絡聊天等社交方式的流行,“騙婚騙財”型詐騙犯罪日益增多。一些別有用心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網絡空間的虛擬性,虛構自己的身份、經歷和財產狀況,利用被害人涉世不深、貪圖虛榮等心理,以“戀愛”、“結婚”為誘餌,先騙取對方信任,然後再編造各種謊言騙出騙色。青年男女在網絡交友時一定要謹慎,不輕信對方對個人情況的描述,在對方提出發展戀愛關係時,應先多方核實對方的真實身份。尤其是遇到涉及錢財問題時,一定要多長個心眼,保持警惕,避免交友不慎給自己帶來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  (原標題:男子花錢辦假房產證謊稱贈送女子房產騙財騙色獲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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